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入境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护照。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两种特殊情况:一种是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三十日内签发;另一种是办理加急护照的话缩短到五日内签发。
2、正常情况下十五日内肯定会办好,能够及时拿到,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会提前几天拿到,有些地方七天就能拿到,具体天数要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