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同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女方,并且明确只赠与女方的,那房子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一方的婚前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