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是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要求之一。社会主义民主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要求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民主不是资本阶级的民主,而是人民民主,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些民主权利不仅在宪法上明确规定,而且国家还提供实现这些权利的政治上的保障和物质上的帮助,是人类历史上最新的最广泛和最高类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人民群众推翻了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后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