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对存留于有关单位或公民手中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证、书证,依法收取的一种诉讼活动^收集证据的一种方法。
调取证据的申请时间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