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的自发性。
个体行为是具有其内在的动力自动发生的,外在环境因素可以影响个体行为的方向与强度,但却不能发动个体行为。
2、行为的因果性。
我们可以将行为看作是了个表现出来的结果,则这个行为必然存在事先的一个原因;当然,在行为产生之后,这个行为又可能成为下一个行为促发的原因。
3、行为的主动性。
个体行为不是盲目的,任何行为的产生绝不是偶然出现的,任何行为都是受个体的意识支配。行为者可能并不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原因,但这绝不证明他(她)不受自己意识的控制。
4、行为的持久性。
由于行为是有目的性的,是个体主动发生的,通常,在个体没有达到自己的目标之前,这种行为也不会停止下来。
5、行为的可变性。
个体在追求个人目标以及环境的变化,选择最有利的方式,达到个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