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的年限大概是40年或者是50年,是比住宅的70年年限要低的,所以当商业用地的年限到期之后是可以进行续期,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需要注意的是,只要不违反一般的公共利益,那么,用地申请续期应该都是可以经过批准的,在续期之后一定要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免再次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