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