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给予以奖代补。如2012年市政府出台的《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暂行办法》规定:对当年在本市内,新增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每亩补助60元 ;对发展设施农业(新建蔬菜、瓜类、草莓、食用菌、苗木花卉等标准园)的,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分类型和规模予以补助等。
区政府在《发展都市农业扶持办法(暂行)》中也规定:对当年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500亩以上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再给予3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增流转土地3000亩(集中连片不低于1000亩)以上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再给予6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每亩奖励1000元,最高奖励100万元,对被评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每亩以奖代补500元,最高以奖代补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