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有年限,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获得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