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20条: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