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2、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此投资可直接/间接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6、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7、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