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遇并不是《婚姻法》所规定的影响财产分配的过错因素。所以共同财产的部分还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如果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