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第二条: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体物品应该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运。
不建议或不能托运的物品主要包括:1、小而贵重的物品:现金,证券,汇票,信用卡,珠宝
2、急用物品:药品,钥匙,护照,旅行支票,商务文件
3、不可取代的物品:手稿,祖传物
4、易碎品:眼镜,玻璃容器,液体
上述物品应随身携带,或放在可置于座位下面的随身携带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充电宝不能托运。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当不确定是否可以托运的时候,务必咨询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