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者工资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派遣劳动者有权享有与用工单位同类型员工同工同酬的待遇,不应该因为劳动者属于劳务派遣就在工资上有所歧视,如果用工单位没有相同类型的劳动者,则应参照用工单位的相同或类似职位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支付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