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费的完税凭证。
完税证一式三联,各联用途和颜色为:
1、第一联为存根,征收机关留存,白纸黑油墨;
2、第二联为收据,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白纸红油墨;
3、第三联为白纸蓝油墨,由税务机关保留定期上报县区级征收机关备查。
完税证字号的编制方法全国统一,字号由印制年代、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税种名称、票证种类及完税证代码、完税证号码组成,代码位数为12位,号码位数为8位,代码及起讫号码由各地根据用量自定,需在发票联右侧注明印刷批次及承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