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续展期,即商标到期前6个月及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可以理解为宽限续展期,指商标到期后6个月,续展期包含宽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