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滥用的情形有:
一是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
二是资产和事务的混同。
三是组织机构混同。
四是滥用公司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成文法的形式确立了“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适用条件,即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行为以及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