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如下: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