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使用权房在出售的时候,首先就是双方需要签订书面协议,然后拿着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出售,转让的相关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有申请书,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以及共居人合同合租和共同意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人共同意见书等资料缺一不可。当供房承租人将其所承租的供房转租给他人使用的时候,应当向原出租人进行备案,然后转租人继续承担原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就会进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行为。使用权房是指国家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新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的公有住房,购买使用权只是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的一种租赁关系,在进行使用权房出售的时候,需要询问原产权单位的意见以及买卖双方的意见,在出售使用权房的时候,一定要确定权属关系之后再购买,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场过户,然后按照使用的面积进行各项费用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