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赁房东房屋的,应与房东协商解除租房合同,请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租客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与房东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属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