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火碱是强碱,若加入食物中,会导致甲醛含量超标,对人体是有害的。我国早已严禁使用火碱、双氧水泡发水产品。商贩使用火碱加工水发产品,用量上没有严格标准,造成大剂量使用,危害极大。
在虾仁、蹄筋、海参、毛肚、鸭肠等水发产品或鲜虾仁等保鲜水产品中加入火碱后,可以使其重量增加5倍到7倍,产品保质期可延长3倍至5倍,产品外观肉体饱满,光泽更佳。因而,一些没有冷冻保存条件且又想牟取不义之财的商贩,就很自然地用火碱浸泡水产品,既能卖出好价钱,又不易被消费者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