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租住在居住满5年后,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具体的可以咨询公租房管理部门。因为各地的规定和各地的规定是有所差异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