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计算公式为:本月主营业务成本等于本月已实现销售的产品数量乘以单位产品生产成本。
由于每批入库的完工产品可能生产成本不一样,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出商品的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计算。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先求出在发出商品时“库存商品”全部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发出商品和期末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的方法。加权平均单价等于期初库存产品成本加上本月入库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