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收养法规定,收养必须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同时,《民法通则》规定“配偶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单方收养。
【法律依据】
根据《收养法》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