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迁户口到女方家里需要的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3、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4、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5、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6、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7、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8、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