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享受98天产假,加上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延长15天,产假期限合计为113天。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