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名地区民间,赴亲戚朋友的结婚宴、进宅宴等,一定要带上封包送给主人作见面礼。因封包都用红纸做成(红色象征吉祥、幸福),所以今人又称之为“红包”。茂名地广人众,对封包的处置方式各地差异很大。
高州的大部分地区,办喜宴者对自己喜宴的支出是要负全责的。当事人对亲朋送来的封包,只是撕开个小角,表示已“心领”,就原封不动地退回给亲朋了。来赴宴的亲朋是一点负担也没有。信宜人的习俗与高州的差不多,有的当事人不但不领封包,还视亲朋辈份的高低、贫富等情况,另加一些钱放进封包退给亲朋。而化州则较为复杂些。当事人领到封包后,打开看过,视对方辈份的高低、亲疏、贫富等情况,或领封包内钱币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如果一文不领,是不礼貌的)。亲朋送的如果是实物,如彩电、冰箱等,当事人还要对实物酌情折价返还亲朋。至于茂名城区、茂南、电白大多地方,当事人对亲朋送来的封包是照单全收。
喜宴封红包是民间亲朋之间传情达意的一种方式,且沿习已久,各地习俗的不同,自有其存在的理由,也无所谓对错。但亲情、友情的厚薄,不应建立在封包内钱币的多寡之上。愚以为礼到即可。如是,则于人们之间关系的融洽,社会的和谐都有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