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户所需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其他必要材料(拆迁户购房的,买方需提供拆迁协议)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