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范子叶然》的记载,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就已经用于民间民生应用;唐朝末年,火药已被运用于军事;到了宋代,战争接连不断,促进火药武器的加速发展。北宋政府建立了火药作坊,先后制造了火药箭火炮等以燃烧性能为主的武器和爆炸性较强的武器,能送造出了以巨竹为筒,内装火药的突火枪;到了元代又出现铜铸火统。在十二、十三世纪,火药首先传入阿拉伯国家,然后传至希腊和欧洲乃至世界各地。英法各国直到十四世纪中叶,才有应用火药和火器的记载。火药的发明是人们长期炼丹制药的实践结果,至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