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考:是各办学单位为考试不及格或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而举行的考试。学生的学年成绩不论有几科不及格,均需进行补考。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准予补考。对考试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后,可准予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开学初两周内进行。试题的范围、难易程度和评分标准应与学年考试相同;重考:重新学习课程后考试,重考需要计算学生丢失的学分。重考一般安排在期末最后两周内进行。试题的范围、难易程度略有变化,评分标准应与学年考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