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议”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
议亲,指皇亲国戚。议故,指皇帝的故旧。议贤,指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议能,指统治才能出众的人。议功,指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议贵,指上层贵族官僚。议勤,指为国家服务勤劳有大贡献的人。议宾,指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