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领取即可。
军人办理结婚手续的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两人中其中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如果军人用学员证办理结婚证,需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放军官证;
6、拍摄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