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2、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中提到,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
3、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