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以口头遗嘱为例,口头遗嘱一般都是在遗嘱人情况危急的情况下所立,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从新设立遗嘱的,那么在先的口头遗嘱就失去效力。
遗嘱可以更改,但是更改须有限制。因为公证遗嘱证明效力较高,在后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更改需谨慎。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