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背书人,指在票据上第一个行使背书行为的票据当事人,即票据正面记载的收款人,他要转让票据,他就成为第一背书人。背书人背书转让票据,要按顺序记载在票据背面的“背书人签章”栏内,如果票据背面印有多个背书人签章栏,要按从左到右的顺序依次签章背书,且顺序不能错,否则就是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的票据最后的持票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