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方指一个组织创建时投入所需资金或其他必备技术、产权的机构。出资方有多种含义:
有的人将第一层级称为出资人;有的人则将第二层级称为出资人。在中央与地方国资专司机构的产权关系上有的人认为“完全可以将中央政府理解为地方政府的出资人,地方政府将它管理的国有资产视同中央投入给它的法人财产”。合伙人与股东都可以称为出资人,但是在第三人受让原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或股东的股权后成为合伙人或股东的因为其并未出资,所以不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出资人。在多级委托代理链条中,每一级相对下一级都可以称为出资人,不同点在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