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高中毕业生通过考核后,可提前确定意向高校的录取名额,并在参加高考后享受降分优惠。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五。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2003年,中国教育部开始推行自主招生,结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