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十一对包括查血液有效期、输血装置是否完整、血液质量。对受血者姓名、性别、腕带、床号、住院号、血袋编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血液剂量、采血的日期、有效期。
在输血前、输血过程中、输血后,都要测量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记录在案。为确保医嘱录入准确,执行无误,坚持互查制度,医嘱必须经第二者查对后方能保存、签名。每班护士必须核对上一班执行的医嘱,复查当日医嘱;大夜班护士查对全部医嘱,如有遗漏及错误及时给予纠正。医嘱执行查对完毕,护士在执行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