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 即股息随公司利润的大小而增减的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的一种股份,是构成股分公司资本的基础,也是股票最普遍的一种形式;
股份公司初次发行的股票一般均为普通股,普通股的股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业主类别,享有以下权利:
1、对企业的经营参与权,普通股的股东一般有出席股东会议权、 表决权 、选举权,可以选出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有一家的发言权;
2、盈余分配权和资产分配权,普通股的股东在把公司红利分派给优先股的股东之后,有权享有公司分派的红利;在公司解散或清算时,有权在公司的财产滞了其他债权人的请求权之后,参与分配公司的财产;
3、优先认股权和股份转让权,在优先认股权制度下, 现有的股东有权保持对企业所有权的现有百分比,如果公司增发普通股票,现有股东有 权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维持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