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一付一,是指头次租房时需要付一个月的房租,并且额外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押金在租期满后退房时是会退还给租房者的。其实,现在我国各城市租房中出租方式是不一定的。在很多租房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在签订合同后,需要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合同到期后,房东还回押金,但是如果租赁期非正常中止,或者实际租赁期短于一年,即罚没押金。这是基于双方协商的结果。合同履行期限未满,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考虑到承租人处于弱势地位,并且租赁合同的签订主要是考虑到承租人的使用目的,而这种目的和需要是会发生变化的。法律不应强人所难,使租赁合同成为束缚承租人自由的枷锁。因此,在承租人一方具备正当事由,不需要再继续承租房屋时,应当允许其解除合同。虽然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必须提前通知出租人,使出租人有所准备,能够在合理期限内找寻新的承租人,避免因房屋闲置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