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朱元璋废丞相,取消中书省,皇帝直接统管六部,地方上将行中书省改为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个部门分管行政,刑名,军事。朱棣开始设内阁,内阁成员不超5人,内阁凌驾于六部之上,六部大事一般都要经内阁批准才得执行,而地方上设置巡抚和总督监管地方三司。清朝基本沿用明朝制度,但雍正帝设置了军机处,自此内阁权力变弱,军机处权力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