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人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的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主为同一自然人。
2、企业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和结算监督,且在农行已结清债项历史风险分类均为正常类,无已核销业务。
3、企业及企业主的其他企业在农业银行无有效客户评级及授信额度(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4、企业在其他银行授信不超过2家,其未结清债项无不良余额;企业及企业主在其他银行信贷余额不超过500万元(个人房贷、信用卡额度除外)。
5、企业主当前无逾期贷款,且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未超过6次,近2年内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近2年在农业银行不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为次级及以下的记录。
6、企业及企业主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欠税、强制执行或未被撤销的行政处罚记录、不属于洗钱和恐怖融资高风险或禁止类客户等相关名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