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内容有: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包括:一、清算组组成情况;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五、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六、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八、其它有关事项;九、清算负责人签署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登报是清算开始时必须做的,只需要告知公众该公司要清算注销这一事件,以便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清算报告是清算的后续阶段,因此清算报告并不需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