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于开课前9个月,去函向自己选中的学校索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在截止申请期限前填好表格,连同校方所要求的文件及申请费一齐寄回该校,校方收到该文件、表格后,会进行查核及考虑,如决定录取,便寄出入学证明书(LetterofAccepatance)。但部分学校则先发临时录取通知书,待申请人缴了定金全年费用后,才发正式的接受入学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