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但是公务员可以从事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