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私人承包修建的高速公路,收费比较贵。
1、2004年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2、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修订后的内容为: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但是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另外,此次对政府收费公路的偿债期限不再设置期限,而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统借统还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