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等等有关土地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