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任何数相乘都得到它本身。举例说明如下:1和整数相乘:1×5=5。1和分数相乘:1×1/5=1/5。1和小数相乘:1×0.1=0.1。1和无理数相乘:1×√2=√2。
数字1的一些性质:
(1)1是最小的非负数。
(2)1既不是质数(素数),也不是合数。
(3)任何数除以1都等于原数。
(4)任何数的一次方都等于原数。
(5)任何数的一次方根都等于原数。
(6)两个互质数的最大公因数是1。
(7)两个互为倒数的数的乘积是1。
(8)在古典概型中表示概率时,表示必然发生或必然事件。
(9)一个表示圆满的数值。
(10)任何数的1次方都为原数。
(11)1的任何次方(幂)都是1。
(12)将任何数字无限次开平方,所得的结果都接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