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