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二、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及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其中包括有: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